甲方:上海市英豪教育技术培训学校
乙方:
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,现就乙方加盟 “英豪国际语言教育总部”®连锁事业达成如下意向协议:
1、 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学校。该学校投入时间、技能、专门技术和资金,已经开发出并且将继续开发一种全面完整的外语教学方法,也就是多维学习法。这种模式结合使用现场指导和专利以及书面、多媒体、软件和其它支持资料,能够使学生和专业人员快速有效地学到一门外语的应用知识。
2、 乙方赞同甲方的连锁事业及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,愿意遵守甲方有关连锁经营的全部规章制度,并申请成为甲方的连锁培训中心。甲方接受乙方的加盟申请。
3、 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时按照下表向甲方缴纳加盟金10%的定金 元该定金自双方签订《特许经营协议》之日起转为加盟金。
4、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《英豪国际语言教育中心加盟申请书》、《英豪国际语言教育中心商圈调查表》及投资者的情况等资料没有虚假成分。
5、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没有虚假成分。
6、 本意向书签订后,甲方即对乙方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,并开始协助乙方准备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必要的前期工作,乙方同时开始进一步的经营准备和资金准备工作。
7、 除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在签订完加盟意向书之后5日后没有签订《特许权协议》,加盟定金概不返还。
8、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代表: 代表:
时间: 时间: